根據2020年9月1日施行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,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,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,重慶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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